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站东派出所民警李静接到辖区内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电话求助,称银行里来了一位老年人,打算在窗口取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1万元,但是不说用途,只说家里急用钱,并且拒绝联系家属,疑似遭遇诈骗。
接到求助后,李静立即带领民警孙云鹏赶到现场处置。二人到达现场后发现,老人正在隔壁另一家银行里,准备取出该行未到期的定期存款4万元。两名民警立即开展劝阻工作,同时将老人身份信息登记后发给派出所值班同志进行相关调查。老人全程对民警及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工作非常抵触,坚持取钱并拒绝联系家属,双方僵持了近半个小时。通过研判,民警找到老人女儿的手机号进行联系,然后让其女儿通过电话和民警合力劝说。见女儿也打来电话,老人这才说了实话,称取现金是想进行旅游项目投资,并说这是朋友介绍,应该没有风险。随后,民警详细询问了老人和这名朋友的关系才发现,老人和此人是在早市相识的,对方告诉老人这是个大项目,可以投资旅行社收取回报。民警们确认这件事有极大诈骗风险。
经过众人苦口婆心地劝说,老人也意识到了风险,答应不再取钱。李静、孙云鹏又陪同老人将已取出的11万元现金重新存回银行。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逐渐升温,许多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如果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项目,骗取其信任,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及高额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九游娱乐付高息。例如,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为卖点,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每半年将获得10%的返利,可当作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但旅行社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警方介绍,“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注意不要被高收益迷惑,选择正规的旅游团,保障人身和资金安全。广大群众若发现单位或机构有非法集资行为,可向公安、金融部门或各级文旅主管部门举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